發布日期:2012年04月10日 來源:聯誼報 作者:徐建平 通訊員 王家冕 字號:[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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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網訊 日前,《政協寧海縣委員會關于政協委員履行職責的若干規定》正式通過,這標志著寧海縣政協委員履職管理進入制度化。
《若干規定》要求切實加強學習,學習理論知識,參加學習培訓,理論聯系實際;認真履行職責,按時出(列)席政協全會、常委會議、主席會議等各類會議,認真撰寫提案,積極參加政協組織的重點課題調研和專題調研活動,積極參加政協組織的委員民主監督小組、專項民主監督、民主評議政府專項工作、政情交流會、政協論壇等民主監督活動,積極參加界別活動,反映社情民意,參與政協理論研究宣傳和文史工作,參加政協各專委會組織的活動。
《若干規定》還完善履職機制,建立請假制度、統計通報制度和激勵約束制度;保障委員按照政協章程履行職責的權利,鼓勵和支持委員認真履行職責,努力為委員履職創造條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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