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布日期:2012年03月26日 來源:聯誼報 作者:鮑永祥 曾南方 字號:[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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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網訊 臨安市政協日前召開常委會議,專門就健全委員履職制度開展協商討論,并通過了臨安市政協委員履行職責規定的兩個(試行)修正案,為規范委員科學履職,打造“堅定、和諧、創新、有為”政協提供了制度保障。
近年來,臨安市政協通過強化委員履職制度建設,對新形勢下充分發揮基層政協委員的主體作用進行了有益嘗試。2010年,臨安市政協制定出臺的《關于市政協委員履行職責的若干規定(試行)》和《市政協委員履行職責考核辦法(試行)》,對委員履職提出了原則性要求和具體量化標準,通過“軟”的指導性規定和“硬”的約束激勵指標,充分發揮考核的導向作用,為年度評選優秀委員和換屆留任委員提供了依據,促進了政協委員全面提高素質、有效履行職責。
今年,臨安市八屆政協成立伊始,市政協主席張金良就提出進一步加強委員履職制度建設,以充分發揮委員主體作用,提升政協工作科學化水平。市政協結合工作實踐,著手對《若干規定》和《考核辦法》進行修訂完善。此次常委會議協商通過的兩個修正案,堅持“大穩定、小調整”原則,充分發揚民主,嚴格按照程序,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,綜合吸收了廣大委員和政協機關各層面人員的意見建議。如,《若干規定》順應了市政協今年全會期間廣大委員的呼聲,拓展了學習培訓的對象,體現了委員學習培訓全覆蓋的要求,進一步突出了委員履職的指導性;《考核辦法》在相關條款中增加集體提案的相關分值,引導委員注重集體提案、提高質量,在考核組織實施中明確委員履職量化統計流程等,進一步強化了考核的導向性、可操作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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