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,全省鄉村人才資源總量達到170余萬人,規模、結構、效能等還有待更好提升,主要問題有以下三方面:人才概念的界定不夠清晰、統籌推進的合力有待增強、基層基礎工作相對薄弱。鄉村人才城鄉融合流動機制尚未形成、本土人才成長通道狹窄、鄉村人才結構性矛盾比較突出。鄉村人才職稱評定和晉升難、鄉村治理人才的待遇偏低、鄉村人才社會地位不夠高。
為此建議:
完善鄉村人才振興統籌推進體制。完善鄉村人才振興發展規劃。明確高端人才、急需人才、本土人才和公益服務人才的數量、結構、素質要求,建立健全鄉村人才分類服務管理體系。強化統籌協調工作機制。健全完善相關部門共同參與、各司其職的科學高效工作機制。開展鄉村人才申報認定,創建鄉村人才數據庫,建立鄉村人才工作藍皮書制度,每年發布。夯實鄉村人才基層基礎。依托鄉村治理“四平臺”,推動鄉村人才服務延伸到基層,實行網格化管理。
完善鄉村人才振興開發引育機制。打通城鄉人才流動通道。補好鄉村交通等基礎設施和教育等公共服務資源短板。落實工商資本下鄉和鼓勵鄉村創業創新優惠政策,在保障人才科技創新、財政引導、稅收優惠、生態環保等方面出臺新的支持政策。打通本土人才成長通道。有效整合各類培訓資源,構建形成農民大學、農民學院、農民學校為主體,涉農高校、職業技術學校和各級各類培訓機構參與,鄉鎮(街道)成校培訓為補充的農民培訓體系,打造浙江“三農”培訓專業品牌。重點開展“農業領軍人才培養專項工程”,支持各地全面建立職業農民制度。落實涉農院校職業定向培養規劃,每年完成一批本土人才定向實習培養、招錄工作。打通鄉村人才招引通道。進一步拓展現代農業合作社等平臺建設,加大金融支持力度,落實一定比例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,專項支持招引鄉村新產業、新業態、新模式的急需人才和復合人才。打造招引人才“雙創”基地,讓農業創業者“拎包入園”。
完善鄉村人才振興激勵保障機制。創新鄉村人才評價評聘機制。著力創新鄉村人才職業資格認定與技能提升機制、鄉村青年才俊擇優選用機制與鄉村實用人才識別認定機制。提高鄉村治理人才待遇。提高鄉村支部書記、農業科技人員、偏遠地區和急需人才的待遇。盡快解決50%左右縣(市、區)教師收入低于當地公務員年均收入的問題。深化縣域醫共體建設,打通鄉村醫生績效工作考核瓶頸,保證鄉村醫師同等待遇。全面提升鄉村人才社會地位。加強宣傳引導,發揮其示范帶動作用。培育和推廣鄉村創客文化,激發各類人才到鄉村創業創新,推動“兩進兩回”。適當提高“兩代表一委員”比重,發揮他們在鄉村振興中模范帶頭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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